2019-11-22

返回列表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8年11月13日水保監字第1081813094號函,有關「技師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技師執行業務所製作之圖樣及書表,應由技師本人簽 署,並加蓋技師執業圖記』之補充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