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7

返回列表「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相關技術規範之訂定(2/2)」委託服務計畫辦理之教育訓練

請踴躍參加「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相關技術規範之訂定(2/2)」委託服務計畫辦理之教育訓練,公文及教育訓練時程如附。

公會於三場次有2-3名名額,請洽公會代為報名。


訓練日期:


(一)出流管制

1. 北部地區 108 年3 月25 日(星期一)
2. 中部地區 108 年4 月1 日(星期一)
3. 南部地區 108 年4 月15 日(星期一)
(二)逕流分擔
1. 北部地區 108 年3 月26 日(星期二)
2. 中部地區 108 年4 月2 日(星期二)
3. 南部地區 108 年4 月16 日(星期二)


教育訓練地點:
北、中、南部地區教育訓練地點如下,交通方式請參閱附件。
北部地區:水利署第十河川局會議室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 段橋頭1 號)
中部地區:水利署臺中辦公區5F 第六會議室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 段501 號)
南部地區: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多媒體視聽會議室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 號)

相關資料

(一) 水利法修正新增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相關法令,以及逕流分擔與
出流管制技術手冊(草案)置於水利署全球網中,請自行下載參考
(https://www.wra.gov.tw/6950/7169/114910),會場不另發送。
(二) 教育訓練課程資料將於上課前一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