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3

返回列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轉知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下稱個資籌備處)函,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稱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管轄之非公務機關列表」訂定草案公告,並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稱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管轄之非公務機關列表」訂定草案總說明及列表草案及廣納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