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6

返回列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主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說明:一、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本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

二、旨述修正內容,除因應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之修正外,尚包括總額結算給付契約關於個別項目實作數量增減契約價金、刪除僱用外籍勞工時須扣除與本國勞工價差、竣工 通知內容、鋼管施工架之使用、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事項、強化施工品質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制等,修正內容對照表一併公開於本會網站。

三、本會98年2月11日工程管字第09800053720號函有關應扣回本外勞人力成本價金差額之內容,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公文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