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8

返回列表中華台北國際工程師及亞太工程師申請資格及評估辦法

中華台北國際工程師及亞太工程師申請資格及評估辦法詳如說明,108年第1梯次申請作業自3月4起至3月29日截止,敬請符合資格之人員踴躍提出申請。


主旨:
中華台北國際工程師及亞太工程師申請資格及評估辦法詳如說明,108年第1梯次申請作業自3月4起至3月29日截止,敬請貴單位鼓勵符合資格之所屬人員踴躍提出申請。

說明:
一、本委員會係由國際工程組織聯盟(IEA)及公共工程委員會授權,在國內辦理國際工程師(IntPE)及亞太工程師(APEC Engineer)資格認證之唯一機構,旨在推動會員國間工程師制度接軌,進而拓展專業工程師之境外執業。
二、有關申請者獨立執行業務能力方面,已擴大符合條件如下(三擇一),請踴躍申請。
A. 領有技師執業執照或營造廠主任技師;或者
B. 中工會正會員,於顧問公司或營造公司工作10年並曾任計劃經理等管理階層工作5年以上;或者
C. 中工會正會員,並列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未被除名者)。
三、本次計辦理土木、結構、大地、電機、環工、水利、機械、水土保持、測量共9類料,凡具備資格之工程師,可逕向本委員會辦理申請。隨函檢附申請說明書,相關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申請專區」查詢下載: www.apec-ipea.org.tw

公文請參閱。